国家政策
01.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
《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印发
《方案》提出,研究推进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甲烷排放核算和报告制度,推动煤矿、油气田、养殖场、垃圾填埋场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大型排放源定期报告甲烷排放数据。结合国家和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逐步实现甲烷排放常态化核算。到2025年,煤矿瓦斯年利用量达到60亿立方米;探索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开展甲烷异常排放监管等。
0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通知》提出,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当前阶段,适应煤电功能加快转型需要,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
0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批准《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等17项矿山安全行业标准
04.《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印发
《意见》提出,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碳足迹核算和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显著拓展,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实现国际互认等。
05.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地方政策
06.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和验收办法(试行)》
《办法》要求,坚持减人提效保安全原则,智能化煤矿采煤和掘进工作面实现少人或无人操作,主要生产系统固定岗位实现无人值守与远程控制。《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除国家智能化示范煤矿以外的所有生产建设煤矿。
申请智能化评估的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编制了煤矿智能化建设规划和专项设计,具有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机构和专业人才;编制完成《煤矿智能化建设自评估报告》,完成智能化升级改造,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系统稳定运行至少2个月以上。
来源:中国煤炭报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