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持续提升建设质量与运行水平——《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专家解读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24〕 38号,以下简称《通知》),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了系统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升级改造,持续提升煤矿智能化系统的常态化运行水平,对于推动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国家现代能源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一、深刻认识《通知》对促进我国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煤矿智能化是煤炭领域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它将煤炭生产由主要依靠劳动、装备、人员等转化为依靠技术、数据等要素,进而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自八部委《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印发以来,煤矿智能化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研发了一批智能化新装备,建成了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创新了不同类型煤层的智能开采模式、“生产型”与“新建型”煤矿的智能化建设模式,形成了可复制的成果经验。煤矿智能化建设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建设进展不平衡、常态化运行水平有待提升、核心技术装备支撑不足、人才保障亟需加强等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通知》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对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决心,各地方、各企业应把握方向,集中精力、调动资源全力突破技术、体制瓶颈,进一步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二、《通知》系统部署了煤矿智能化建设新阶段的重点任务(一)分类分阶段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由于我国不同矿区煤层赋存条件存在较大差异,煤矿智能化建设基础、技术装备成熟度、实施难度、技术资金投入与人才保障水平等均不同,导致煤矿智能化建设出现区域发展、系统投入、技术装备与人才保障能力不均衡的问题,部分煤矿对智能化建设存在畏难情绪。为此,应坚持全面统筹、分类推进的原则,全面持续推进煤矿主要生产系统的智能化升级改造。针对增量煤矿,《通知》要求所有新建(在建)煤矿原则上按照智能化标准设计建设,具备条件的矿井在竣工投产前完成智能化建设,避免建成后的二次改造投入,从源头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针对存量煤矿,重点加强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智能化建设,解决大型煤矿效率、效益、安全等问题,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300万吨/年以上的生产煤矿全面推进主要生产环节智能化改造,力争率先建成全系统智能化煤矿。(二)深入推进复杂条件灾害严重矿井智能化改造。目前,我国西部煤层赋存条件简单矿区的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资金投入大、整体推进速度快、建设成效显著,而西南、东北等煤层赋存条件复杂灾害严重矿区的智能化建设相对滞后。随着智能瓦斯抽采、智能通风、智能防灭火、井下电子围栏、人员不安全行为智能识别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井下变电所、水泵房、主煤流运输系统等常态化无人值守技术的成熟,复杂条件灾害严重矿井具备智能化升级改造的基础。《通知》提出灾害严重煤矿以及海拔高于2400米或采深大于600米的生产煤矿,要根据地质条件与灾害特点一矿一策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对于冲击地压矿井更要加强以智能防冲系统开发建设为重点的全面智能化建设,突破冲击地压煤层智能安全高效开采的世界难题。(三)全面提升智能化煤矿常态化运行水平。智能化技术装备的持续迭代升级是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保障智能系统常态化运行关键。由于煤矿井下狭小作业空间生产环境恶劣、复杂多变,传统通信、传感、控制等装备均需要进行防爆改造,部分设备需要进行原理性的变革和创新,导致设备的精度、性能、可靠性等大打折扣;部分煤机装备制造材料、工业设计软件、芯片等仍然依赖进口,存在适应性差、可靠性差、成本高等问题,制约了智能化系统的常态化运行。《通知》提出要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支撑,持续推进新一代通信技术、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广AI视频智能监控、井下高精度定位、露天矿边坡监测预警等先进可靠技术。另一方面,也要切实提升系统常态化运行实效,让煤矿得到效益,让工人得到实惠,让社会看到进步。煤矿企业要设立智能化专业运维机构,制定常态化运行管理制度,强化常态化运行成效评价,积极探索运维专业化和标准化新模式,持续提升运维质量和管理水平。(四)创新智能化煤矿建设与升级改造模式。煤矿智能化技术的适应性是其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煤矿应根据不同地质条件探索适合本地区、本企业的智能化建设模式。近年来,各地各企业坚持试点探路、典型引路、经验复制,加快推进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国家级示范煤矿近60处、省级(央企级)示范煤矿200余处,逐渐形成了不同区域、不同建设条件的智能化建设模式。《通知》要求加快推广《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典型案例汇编(2023年)》推荐的成熟方案,实现单个系统智能化向煤矿整体智能化升级。井工煤矿评价结果达到Ⅰ类建设条件的鼓励按照中级及以上标准开展建设,达到Ⅱ、Ⅲ类建设条件的鼓励按照初级及以上标准开展建设,提升智能化系统场景化应用和现场适应性。另外,应将煤矿智能化开采与煤炭资源绿色开发、清洁低碳利用等有效结合,实现矿区的智能绿色低碳协同高质量发展。三、《通知》强化了标准、政策、人才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持续完善智能化煤矿标准体系。煤矿智能化是一个多系统、多层次、多领域融合的复杂系统工程,建立完整的煤矿智能化技术标准体系与组织体系是一项长期工作。现阶段我国智能化煤矿建设存在技术标准与规范不健全、数据孤岛严重、接口协议不统一等问题,亟需开展智能化煤矿设计、建设、运行、维护、评价等系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建成高质量智能化煤矿奠定基础。《通知》提出推进落实《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导有关方面加快制修订智能化设计与建设规范、接口协议与信息交互、新型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运行维护与质量评价等急需标准。《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是基于我国现阶段煤矿智能化建设现状、智能化技术与装备研发应用需求确定的系列标准框架性文件。(二)加大智能化煤矿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推进煤矿智能化升级改造的相关激励政策,不仅可以充分发挥煤矿智能化作为支撑我国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作用,而且可以提升煤炭企业对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重视程度,激励煤矿智能化相关产业链建设,并在技术、资金、人才等多方面提供保障,降低煤炭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的风险与成本。《通知》研究出台了新的政策供给,明确新建煤矿采掘系统按智能化设计、生产煤矿实现采掘智能化的,按照煤炭先进产能标准管理,在产能置换、核准核增、产能储备、复工复产等方面享受差别化政策。国家在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碳减排支持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专项中予以重点支持。同时明确,智能化建设工作进展及成效作为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有力支持煤矿智能化建设走深走实。(三)创新煤矿智能化人才培养模式与管理体系。目前大多数建成的智能化煤矿尚没有按照新型煤矿调整管理制度。另外,受煤矿恶劣作业环境和传统就业观的影响,智能化装备操控和运维难,智能化技术人才晋升通道不畅,吸引高技术人才困难。《通知》提出创新智能化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方式,鼓励煤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装备制造企业共建智能化教育培训实践基地,培育煤矿智能化复合型人才,提高一线职工智能化操作水平。推动智能化煤矿劳动力转型,完善煤炭行业职业分类,制定智能巡检、运维、集控、监测、通讯、网络、数据工程师等岗位配置及专业技能等级标准,鼓励煤矿企业设立智能装备工程师、运维技师等专业岗位,优化薪酬分配制度,畅通智能化人才发展通道。《通知》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明确了不同类型煤矿开展智能化建设需要采取的重要举措,从顶层规划、分类建设、标准引领、技术装备支撑、政策扶持、人才队伍保障等多个方面明确了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必将有力推进我国煤矿的智能化建设,助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作者:王国法 中国工程院院士)